13681086635
400-650-5090
QQ/微信号
1056606199
“该公司存在主观故意,环境违法行为已对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严重污染。”广东省深圳市生态环境局将某公司告上法庭。
这是由深圳市生态环境局作为原告提起的首宗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
近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一审判决原告胜诉,并支持了原告提出的惩罚性赔偿。
这是深圳市首宗行政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的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是茅洲河流域首宗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民法典》实施后全国首宗由行政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
高浓度含重金属废水排入茅洲河